關懷合作評量指標4.能與他人合作完成工作或解決問題


 

關懷合作評量指標
等級
1
2
3
4
4.能與他人合作完成工作或解決問題
等級描述
能與其他幼兒一起活動, 但活動時自己做自己的。能與其他幼兒一起活動, 活動時,能分派工作或接 受分派的工作,遇到問題時沒有協商。能與其他幼兒一起活動,活動時,①能分派工作或接受分派的工作,遇到問題時能與他人協商,並願意接受他人意見來調整自己的想法或做法;或②能考量自己與他人的能力或興趣來進行工作的分配,遇到問題時沒有協商或不願意調整。能與其他幼兒一起活動,活動時,能考量自己與他人的能力或興趣進行工作的分配,遇到問題時能與他人協商,並願意接受他人意見或當時情況來調整自己的想法或做法。
規準層級
無分工
未協商
未調整
分派工作
未協商
未調整

分派工作
未協商
有調整
分派工作
能協商
有調整

分工
協商或
調整缺一
分工
能協商
有調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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